慨難耐。
是啊,誰會愿意接受自己的孩子即將死去呢!
原本自己是被立馬就處刑的,但不知父母從哪里拿出的精神病通知單。
而后法醫(yī)就來對自己檢查了一番,最終咬牙艱難確定自己是精神病。
這才讓自己死緩五天,從槍決改成了火化。
在法庭上,雖然自己被關在冰冷的鐵籠里,但卻很清楚的聽到法官最后敲桌講的話。
罪犯:李然。
十八歲零二天,在2444年6月12號夜晚,因犯下故意sharen罪,判死刑,槍決,至2444年6月14號執(zhí)行。
但由于本人有精神上的疾病,判死緩,火化,至2444年6月19日執(zhí)行,本次案例到此。
退堂?。。?/p>